对东莞“上大压小”发电项目替代的小火电机组容量实行有偿转让。并网油机容量费补偿标准按照东府办复(2008)465号文件规定的200元/千瓦执行,建议燃媒机组补偿标准参照并网油机补偿标准执行,不并网油机按150元/千瓦执行。指标转让有时间限制,指标达到一定数量,将不再申请资金补助. 为了让各企业对此项目更加了解,下面是在关此项目的简介:有关其他**文件、广东省**文件、东莞市信息化局红头文件,请在网上浏览:. 项目拟选用目前国际上较先进的“高参数、大容量、高效率、低排放”的百万千瓦级火力发电技术,建设3台1000MW****临界、一次中间再热、湿冷凝汽式燃煤发电机组,同步建设高效除尘、脱硫、脱硝装置,各项能耗指标、环保指标将达到世界*水平,并将打造成我国单位通耗较低、单位排放较小的燃煤示范电厂。三台机组投产后,年发电量将达到165亿度。 项目优势 ?项目建设符合国家“上大压小”政策 本项目充分利用国家“上大压小”产能政策,符合《**批转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》(国发【2007】2号)文件的要求,对于加快电力结构调整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重大意义。项目建成后,将成为我国较大的“上大压小”发电项目和样板工程。 本项目“上大压小”的替代容量为东莞电化74万千瓦小火电机组、东莞市其他81万千瓦小火电(燃油)机组、华银电力在湘2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。 ?项目建设符合国家“节能减排”政策 本工程采用高参数大容量的1000MW****临界机组,能源利用高,发电煤耗低,设计发电标煤耗为272.36克/千瓦时,能有效降低一次能源消耗,加快大容量、高效率、低煤耗的****临界机组在广东省的发展,提高电力系统的综合效益。 本项目采用目前效率较高的布袋除尘方式,烟尘排放浓度值控制在20mg/Nm3以下;同步建设烟气脱硫、脱硝装置,脱硫效率不低于95%,脱硝效率不低于80%,脱硝后NO×排放浓度小于80 mg/Nm3;并预留CO2捕集接口。其各项排放浓度指标均优于目前国外同类型火电厂的排放标准。